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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   农历庚子(牛)年 三月初一
龙山县开展生产储存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
2022-04-25 14:16:59          来源: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 编辑:朱柯源 | 作者:田媚          浏览量:5760

龙山县融媒体中心4月25日讯(通讯员  田媚)为扎实推进全县生产储存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龙山县各乡镇街道、消防力量、行业部门多方联动,有效推动治理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部署推动任务落实。4月25日,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伍斌出席会议并作了动员讲话。会议根据《全州生产储存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内容,高频次强调部署,建立常态化督查检查机制,推动工作责任、措施“双落实”。各乡镇、行业部门要出台文件,明确综合治理工作目标、整治重点、整治任务、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有效压实责任,推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社会协同治理,拧紧责任链条。此次综合治理工作具体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协调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邮政、电力等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分工负责工作落实,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积极引导基层网格员、驻村干部采取“敲门行动”“入户检查”等方式,逐个摸清村民自建房、群租房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同时讲明火灾危害性,建立台账,确保不漏一户。

消防主责主抓,纠治风险隐患。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充分发挥专项治理“主推手”“主力军”作用,将坚持消防安全隐患“零容忍”态度,对摸排发现的安全隐患,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同时将联合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此次整治的范围为具有生产、储存、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的村(居)民自建房。其中,以具有生产、储存、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村(居)民自建房为重点整治目标。

重点治理下列7类情形的风险隐患问题:1.对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自建房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的。2.用于生产、储存、经营的自建房在改(扩)建过程中,其居住区域与生产、储存、经营区域未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行完全防火分隔的。3.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自建房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的;自建房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或其停车雨棚与自建房建筑外窗、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米的。4.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其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的。5.自建房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6.租住类自建房内设置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7.违规使用炭火、电取暖器具取暖的,在房内熏烤腊制品的,违规使用“环保油”作为燃料的,违规存储使用液化石油气的。

责编:朱柯源

来源: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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